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8 08:36

    为规范总医院招标代理管理工作,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障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医院拟更新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入库  

    二、服务范围:编制采购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及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等事宜。

    三、申请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监督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审核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项目评审、发放中标通知书等各环节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四)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机构、监管部门的管理及医院的监督;

    (五)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等经营范围;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七)近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市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近三年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

    (四)专职代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招标师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专职代理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会劳动保险交纳证明,申请人提交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应提供原件核对;

    (六)信用报告或承诺书

    申请人提交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应提供原件核对。

    五、代理机构入库评审方式

    我院对参加报名并递交材料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制订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依次按综合得分优选入库。

    六、报名材料递交方式

    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的方式。地址: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98号泉港区医院行政楼五楼院办(国资办),联系方式:0595-68170092。

    七、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

                               2025年3月18日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